公司治理
在对公司的规模和性质合适和可行的情况下,遵循上市公司联盟发行的中小型公司的企业管理守则规定的条文。
董事会包含了一个独立的非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为董事会提供自己独立的见解;这给几位执行董事带来了一个平衡。
董事会负责制定、审查和批准集团的发展战略、预算和企业行为。公司每年会召开4次董事会议,额外的会议安排视需求而定。
公司已经成立了审计、薪酬、提名委员会,每一个委员会都由独立的非执行董事组成,委员会有如下的正式的被委托义务和职责:
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将在许可条件下成立。审计委员会将会由CFO担任委员会主席一职。
委员会将会收到并且审查管理层和审计员提供的关于期中和年度帐目和关于内部财务管理的报告。针对审计员任命、参与条款和薪酬, 审计委员会将负责向董事会作出的举荐。
审计委员会也将审查管理报告,公司财务报表的审核,以及集团内部监控报告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将在许可条件下成立。薪酬委员会将由CFO管理。 薪酬委员会的具体职责将被确定,并需要与董事会成员,集团执行管理团队商讨薪酬框架与政策,且需要达成一致。商定的政策条款需要与董事长协商,以确定每个执行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适当考虑并满足股东的利益, 其中包括奖金,奖励机 制,股份期权,或其他股票奖励。
薪酬委员会还将负责审查所有的股权激励计划并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如有需求)的批准。对于任何这样的计划,薪酬委员会每年将决定是否推出奖励机制,如果推出此奖励机制,奖励的成分将按照个人奖项以及执行董事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来决定。公司会适当的遵循相关的法律要求,另类投资市场(AIM)准则,上市公司联盟(QCA)的方针。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将在许可条件下成立。提名委员会将由田超管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是协助董事会的构成并履行其相关组成责任。提名委员会将负责评估技能的均衡,董事会的知识经验及其结构,规模和组成,额外或更换的董事的退休或任命和对此类情况,给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